姿势︱美国自由贸易区什么样?

[发布时间 2018-03-29 14:25:55]

美国自由贸易区80余年发展的基本特点是数量庞大且遍布各州,以各个州或城市的经济基础与区位条件为前提,设立自由贸易区的数量和产业功能各有差异。

美国设立自由贸易区的目的与我国有很大不同。作为世界头号经济强国,其并不刻意追求出口总量和经常账户的贸易盈余,而是侧重强调保持本土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因此,自由贸易区的设立仅是为美国企业提供国际贸易便利的方式之一。

它是如何发展的?

早在1934年6月,美国国会通过了以促进对外贸易为宗旨的《自由贸易区法案(1934)》。该法案提出:在港口或机场附近划出一个特别地区作为自由贸易区。该区不在海关管辖之内,凡依法进入区内的货物,都不受美国海关法限制,并享有各种优惠待遇。

1936年,美国在纽约州的布鲁克林建立了第一个自由贸易区。此后,美国自由贸易区在1940-1960年处于缓慢发展期。截至1970年,美国自由贸易区数量仅为12个,主要分布于沿海及五大湖的港口地区。而当时美国经济正陷入困境,经济滞胀,美元大幅贬值,以及失业率节节攀升,导致美国的国际经济地位每况愈下。为突破内外经济难关,尽快实现经济转型,美国各地方政府纷纷开创对外自由贸易区,由此,自由贸易区开始在美国境内蓬勃发展。

截至1994年,美国已经快速发展起199个自由贸易区。美国通过自由贸易区职能之便,将国外投入品和国内投入品相结合进行大规模生产,产出产品同时供出口和内销,为美国社会创造了巨大价值,推动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巩固了美国经济霸主的地位。

而今,美国自由贸易区的批设成立速度仍在快速增加,2016年批准成立了17个新的自贸区和28个分区,截至2016年12月,有9个自贸区的申请还在审批当中。2016年,美国活跃的自由贸易区约为195个,其中,活跃的制造业有324项,聚集了3300家企业,提供了约42万个就业岗位,是当今全球自由贸易区为数最多的国家。目前,在美国1/3进口商品关税为零(平均最惠国进口税率只有4.5%,农产品除外)的情况下,其自由贸易区仍呈现出强大的经济竞争力。

美国自由贸易区历经数十年发展,形成了两种发展模式:一种是综合性自由贸易区,主要从事对外贸易,意在方便货物进出、提高货物流转速度和国际贸易效益等;另一种是单一性的自由贸易区,侧重加工业,以提高产品附加值、扩大出口为目的。

现阶段建设有何特点?

多渠道、多层级的综合管理

目前,美国对自由贸易区的管理主要通过立法、行政和被授权组织三个渠道。

在立法层面,193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1934年自由贸易区法案》(the Foreign-Trade ZonesAct of 1934),该法案经多次修订,明确了自由贸易区的主管机构是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局进口管理局下设的自由贸易区委员会(Foreign-Trade Zones Board)。自由贸易区在获得自由贸易区的批准后,还要获得所在地的美国海关(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CBP)的批准才能正式启动运作,并且此后的运作也要受到当地美国海关的监管。

在行政法管理方面,实行双层管理机构模式。美国自由贸易区的管理机构主要分为两个层级。第一层级是统筹性的管理协调体系。包括美国自由贸易区委员会、美国海关和全国自由贸易区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Foreign Trade Zones, NAFTZ)。自由贸易区委员会为美国所有自由贸易区的最高行政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自由贸易区进行宏观决策、调控、监督和协调。美国海关总署配合自由贸易区委员会工作,行使海关管辖权,对进出货物和人员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美国自由贸易区协会作为民间性组织,积极参与协调与合作,主要针对普遍遇到的共同性问题和困难进行讨论与协商,同有关政府部门进行商议,寻求解决办法。第二层级是自由贸易区的内部管理经营体系,以承办者和运营者为主体。承办者主要包括经过自由贸易区委员会授权的法人团体或私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和公共事业原则雇佣运营者对自由贸易区进行经营管理。

矩阵联络制协调沟通

美国自由贸易区委员会以不同的区域和活动类型两个因子为依据,建立矩阵制联络员制度,以实现对全美各个地区自由贸易区的有效沟通。

一方面,根据各个自由贸易区所在州的地理位置将自由贸易区划分归属到东部区域、大湖区域、中部区域和西部区域。每个区域各自配备1名联络员,将全国所有自由贸易区加以囊括。

另一方面,根据自由贸易区的相关活动类型,又将其划分为六大类别,主要包括新设或变动的自由贸易区范围、有关制造活动、石油炼制、年度汇报、申请副本和利用网站进行沟通等,并配备专职的交叉联络员。

以上四大区域和六大类别构建起矩阵制联络制度,为自由贸易区发展提供了高效的沟通保障机制。

通用目的区与企业分区共融发展

美国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形成了颇具特色的通用目的区(General Purpose Zones)和分区(Subzones)经营扩展模式。

通用目的区大多位于海港、机场和一些工业园区内,具有面积较大、能够承载大量企业入驻、利于培养产业集群等优点;但同时也存在物流量大、易造成交通拥挤,以及距离企业厂区较远、不利于日常交流等缺陷。1952年,美国认识到这一空间布局上的不利之处后,便推出了分区。分区以企业为主体,每个分区对应一个企业,但一个企业可以拥有多个分区。如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公司在11个城市申请设立了共15个分区。截至2016年12月,美国共有157个通用目的区和近600个分区。

另外,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来说,使受到用地成本、固定投资或环境因素等各种条件限制无法进驻通用目的区,也可以利用分区制享有自由贸易区的所有政策优势。    

目前,自由贸易区77%的出口货物是由分区完成,其经济总量规模大大超过主区。其中,石油生产、汽车零部件制造,纺织服装、钢铁、食品和造船等都是以设立分区的形式存在。因此,众多分区已然成为美国对外贸易的主体。子区的出现使美国自由贸易区在空间布局上不再只是海港、机场附近的一个孤岛,而是构成了点面结合、以点带面、星 必罗棋布的统筹格局。

须指出的是,上述两个区域都必须位于海关关内或靠近海关的区域,因此,企业无须担心厂区地点距离海关较远的问题。通用目的区与分区的运营模式,既提供了美国自由贸易区发展机制的灵活性,又提高了自由贸易区生产资源的空间配置效率。

空间管理采用“地点可选择框架”

美国自由贸易区80余年发展的基本特点是数量庞大且遍布各州,以各个州或城市的经济基础与区位条件为前提,设立自由贸密度指标,发现美国自由贸易区的空间分布具有显著的地域分异特征,形成了临空、临港和陆路枢纽等三大基本区位类型。自2009年伊始,美国自由贸易区委员会在自由贸易区的空间布局上实施了新的管理框架,称之为“地点可选择框架”(ASF),在激励更多自由贸易区出现的同时,积极鼓励现有自由贸易区实施重组。具体而言,ASF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将通用目的区分为两个种类,即位于海关关内或海关附近的“磁石地点”类和在原企业厂区内设立的“使用驱动地点”类;二是鼓励“磁石地点”类通用目的区,在海关方圆60英里范围内申请设立虚拟服务区,以此打破通用目的区的物理边界,为企业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三是所有通用目的区中的仓储和分销运作功能无须审批,以便更多地促进仓储和分销运作中心的建立。

采取内外贸并重的发展模式

美国设立自由贸易区的目的与我国有很大不同。作为世界头号经济强国,其并不刻意追求出口总量和经常账户的贸易盈余,而是侧重强调保持本土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因此,自由贸易区的设立仅是为美国企业提供国际贸易便利的方式之一。 在自由贸易区内,美国企业将国外投入品和国内投入品相结合进行大规模生产,产品同时供出口和内销。从美国历年来国内进入和国外进入自

由贸易区货物价值统计数据可以证明这一点。

2016年进入自由贸易区的货物价值总计超过610亿美元,其中,大约63%的货物来自美国国内,从区内直接出口到国外的货物总值超过780亿美元(出口数据仅代表原材料进入自贸区时的价格,不包括在自贸区内的增加值)。这说明自由贸易区的活动更加倾向于国内运作而不是对外运作,区内大多数产品仍进入美国市场进行销售。

因此,美国的自由贸易区并不是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通常设立的出口加工区,而是一种兼顾内外贸的高级形态的自由贸易区。这说明美国自由贸易区的制造产品以进入国内消费市场为主,其用于出口的产品占比并不大。换言之,美国发展自由贸易的思路是:内需与外需并重,甚至内需为主,外需为辅。

以加工制造和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

美国的自由贸易区兼具仓储、展示、处理、销售和制造等多种功能,其中,货物的仓储和制造是其最主要功能。2016财年,美国自由贸易区的仓储和分销运作所接收的货物价值接近2240亿美元,加工制造产品货物价值超过3860亿美元,两项占自贸区经营总值的63%,排名前五位的产业依次为石油、汽车整车、消费类电子、药品和装备制造业;而在区内产品出口总额中,仓储和分销运作出口251亿美元,占比33.2%,制造和生产运作出口506亿美元,占比66.8%。

自由贸易区的各项便利条件和优惠政策,吸引了大量国内外原料和零部件企业进入区内进行仓储、配送或生产。因此,制造业和以物流为主的生产性服务业是美国自由贸易区的两大支柱产业,并以加工制造产业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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