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解读

[发布时间 2018-03-07 09:00:08]

一、关于《行动计划》的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新动能,引领支撑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工信厅、省科技厅共同研究制定《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在起草《行动计划》过程中,我们重点把握了“四个坚持”。

(一)坚持高质量发展。当前,我省产业结构偏重、低质低端过剩与高端高新不足的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这也是一个时期以来我省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发展质量效益不高、资源能源利用粗放、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主要原因之一。从国内外经验看,凡是经济发达且发展健康、可持续的地区,都得益于产业结构的适时调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导带动。按照省政府着力推进“创新、改革、开放、融合、转型”的要求,研究制定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既是加快转换发展动能、破解河北发展深层次矛盾和顽疾的治本之策,又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坚持问题导向。目前,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正处于培育成长期向规模扩张期的关键节点,存在着产业规模小、终端产品缺、品牌企业少、创新能力薄弱、竞争力不强等突出问题。《行动计划》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聚焦重点→强化引领→整合资源→集中突破→推动聚集→打造集群”的思路,设计了文件的总体架构,聚焦主攻方向,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

(三)坚持重点突破。一是聚焦主攻方向。在对全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研究的基础上,按照“河北有基础、整合资源有条件、未来发展有市场、符合产业技术演进趋势”的原则,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细分行业和领域,筛选了大数据与物联网、生物医药健康等10个领域作为主攻方向,并组织实施专项行动。二是明确载体抓手。为确保文件可操作、可实施,围绕10个专项行动,按照产业化、技术研发、技术改造、创新平台建设、标准创建、企业培育等产业创新链条,带动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向重点领域集中,推动各个方面向重点领域发力。三是推动产业集聚。针对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分散、缺乏龙头企业问题,提出依托产业园区和产业相对集中区域,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进行规划和布局,着力在细分行业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增强产业聚集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四)坚持发挥两个作用。为更好发挥政府的规划引领、环境营造、基础性保障、政务服务等作用,通过实施专项行动,明确各领域的发展方向、关键技术、终端产品以及政府支持重点,并从集中财政资金、保障土地供应、加快人才引进等方面提出对策措施。与此同时,《行动计划》高度重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在领域选择、对外合作、投资决策、项目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最大程度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和创新动力。10个重点领域的选择充分吸收各行业优势企业意见,每年实施的重点项目也将通过竞争方式在企业中遴选,项目融资主要依靠市场方式解决。

二、《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为“1+10+3”的架构体系,即1个总方案、10个专项方案、3个任务分工方案。总方案共三部分:

(一)总体要求。

提出了《行动计划》的指导思想、行动原则、行动目标和行动部署。指导思想突出体现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以全球视野统筹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服务链,强化平台载体支撑和要素、政策保障,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产业发展新高地,打造高端装备、生物、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竞争新优势,为构建河北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行动计划》以聚焦主攻方向、强化载体抓手、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决定性作用为原则,从产业规模、企业竞争力、创新能力、产业聚集四个方面进行量化设定,到2020年,10个专项领域主营业务收入超1.7万亿元,带动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达到500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12%以上。

专项行动分三个层次推进。一是实施大数据与物联网、信息技术制造业、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先进环保等5个专项行动。重点是顺应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快速向实体经济融合趋势,做大五个行业的规模,争取在全国占有一席之地。二是实施生物医药健康、新能源与智能电网装备、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产业发展4个专项行动。重点是推进4个领域提质、增效、高端化发展,增强对全省经济增长的支撑能力。三是实施未来产业专项行动,重点是顺应经济社会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化趋势,超前布局重点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化开发,抢占发展主动权,在人工智能、新一代通信、生命健康、前沿材料等领域取得技术突破,打造未来竞争优势。

(二)主要任务。重点是围绕10个专项行动,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重点技术改造、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技攻关、标准体系创建、领军企业培育等6大工程,建设30个以上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和产业集群,促进更多关键共性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的集成与突破,推动更多京津科技成果在冀转移转化,努力增强产业创新能力,做大做强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和知名品牌,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质量和对全省经济的支撑作用。

(三)政策措施。着重从10个方面,提出了推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共性政策及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调整完善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组织推进机制,建立部门间项目、资金安排计划沟通机制;建立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咨询机制。二是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以系统推进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为突破口,强化目标导向和督导问责,推动创新改革政策落地,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三是加大省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集中省级财政资金支持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发展。四是培育更多充满活力的创业投资机构。扩大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鼓励各类机构投资者和个人依法设立创业投资企业,支持各市及省级以上开发区组建创业投资基金。五是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供应。优先将10个专项行动中投资较大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计划和省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优先满足耕地占补平衡需要。六是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紧紧围绕10个专项行动计划,着力引进一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七是全面提高产业对外开放水平。组织各开发区开展大规模招商引资活动,三年引进千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对引入的省外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在省级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予以支持。八是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市场化机制。建立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跨区域创新协作服务平台,推动三省市技术转移机构互设分支机构。九是建立省市县领导挂点服务企业机制。开展省市领导挂点服务企业活动,及时研究解决企业面临的难点问题和行业共性问题;省市集中政策资源,重点支持一批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的企业和项目。十是建立目标考核督导机制。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统计制度;建立部门分工负责制度,强化督查问效,确保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三、《行动计划》10个专项方案

大数据与物联网、信息技术制造业、生物医药健康、新能源与智能电网装备、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新材料、先进环保和未来产业等10个专项方案,分析了国内外发展前景与河北基础,明确了专项行动目标,提出了重点建设任务和有针对性的保障措施。

10个专项的重点发展领域是:

大数据与物联网产业,包括数据资源建设、大数据软硬件产品的开发、相关信息服务业以及与物联网感知功能、通信功能、电源管理等密切相关的制造业、运营业。

信息技术制造业,包括新一代网络设备及终端、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硬件、半导体材料与器件、高端软件、消费电子等领域。

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产业,包括智能控制、感知与认知、智能硬件等领域。智能装备是人工智能技术在装备制造领域的深度应用,包括具有感知、决策、执行功能的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等领域。

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包括生物技术药物、化学药品、中成药、医疗器械、康复辅助器具、保健食品和健康服务等领域。

新能源与智能电网装备产业,包括风力发电装备、太阳能发电装备、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储能装备以及智能微网等领域。

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以及智能网联汽车的核心技术、终端产品和应用示范。

高端装备制造业,包括轨道交通、航空航天、卫星应用、专用成套装备等领域。

新材料产业,包括特种金属、钒钛新材料、高温合金、新型功能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以及3D打印材料、石墨烯材料、超材料等前沿新材料。

先进环保产业,包括采用先进技术开展的环保装备、环保产品的生产经营,环保技术集成及相关服务业等领域。

未来产业领域,重点是紧跟世界科技前沿技术发展,在新一代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与通信网络技术、生物技术、前沿材料、先进储能技术等领域超前布局重大科技研究,建设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和未来产业研究院,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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