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检验检疫局提醒玩具出口企业:印度玩具新规或造成重大影响
[发布时间 2017-10-16 09:47:06]
今年9月1日,印度商业和工业部对外贸易总局发布了DGFT第26/2015-2020号通知,该通告旨在修改2017印度贸易分类协调系统中的玩具进口管理政策。据悉,新规主要涉及两项重大修改,对我国玩具出口企业造成较大影响。
货物必须随附合格证书。证明产品符合印度国家玩具标准清单对应的条款要求,包括印度玩具安全标准IS:9873 第1、2、3、4、7、9部分以及IS:15644玩具的电安全等要求;货物必须随附由制造商出具的符合性声明。该声明必须标明已提交代表性样品到印度国家测试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委员会(NABL)认可的独立实验室进行测试且结果符合印度标准,该声明仅对证书中注明的生产期限内的玩具有效。
根据修订前的进口规定,出口印度的玩具产品只需要满足美国标准(ASTM F963)、国际标准(ISO 8124)、印度标准(IS 9873)或欧盟标准(EN 71)中的任意一项即可。同时,检测报告也可以由各国获得ILAC-MRA(国际实验室认证大会-国际间互认协议)认可的独立实验室检验出具。据了解,由于美国标准和欧盟标准的国际认可度高,而印度标准企业知晓度较低且具备条件的检测机构较少,通常情况下,玩具出口企业都会选择按照美国或欧盟标准检测,上述新规实施后,大部分出口印度的玩具企业将因无法提供符合新规要求的检测报告而遭遇出口难和清关难等困境。据业内企业和检测机构反映,目前国内还没有机构可出具印度国家测试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检测报告,今后企业只能通过中介或印度进口商等途径送样至印度国内检测,不仅程序更加繁琐,出货周期延长,也必将大大增加出口企业的贸易风险。
为此,河北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企业,一是要密切关注新政策的内容和实施进度,及时与国外进口商进行联系,确保信息渠道的畅通。二是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的沟通,及时将此事对相关企业造成的影响通报检验检疫部门及行业协会。三是涉及对印出口贸易,要注意对客户的甄别,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