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推9项措施挺贸易新业态 跨境电商等企业领“红包”
[发布时间 2020-05-21 14:51:47]
当前,促进贸易新业态发展已成为我国加快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但与传统贸易相比,贸易新业态多元的市场主体、高频的线上交易模式,对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有着更大的诉求。
5月20日,为促进外贸提质增效,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发展,提高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外汇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表示,《通知》优化了贸易新业态外汇结算模式,扩大账户收支范围,推动更多业务网上办理,在降低市场主体综合成本的同时,提升跨境结算效率。
优化新业态外汇结算模式
据海关统计,今年一季度,我国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继续保持蓬勃发展的态势。跨境电商进出口同比增长34.7%,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同比增长50.9%,已经成为疫情形势下稳定外贸基本盘的重要抓手。
外汇局此次下发的《通知》聚焦解决贸易新业态“小额、高频、电子化”交易中结算不便捷问题。政策设计上,遵循“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积极适应贸易新业态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服务实体、便利开放、交易留痕、风险可控”要求,放宽贸易新业态外汇政策,优化外汇服务,便利相关外汇业务办理,实施“交易越合规、汇兑越便利”的信用约束和分类管理。
王春英表示,《通知》优化了贸易新业态外汇结算模式,扩大账户收支范围,推动更多业务网上办理,在降低市场主体综合成本的同时,提升跨境结算效率。具体可以从两方面来看:
放宽外汇管理方面。一是便利跨境电商出口业务资金结算。跨境电商可将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二是优化跨境电商相关税费的跨境代垫。企业可为客户跨境代垫相关的仓储、物流、税费等。三是满足个人对外贸易结算需求。个人可通过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项下外汇结算。四是完善市场采购贸易资金结算。经市场采购贸易平台备案的主体,银行可凭平台信息为其办理委托第三方报关的收结汇业务。五是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出口收汇。符合技术条件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可通过具备审核交易电子信息能力的银行,为其服务的客户代办出口收汇手续。
提升外汇服务方面。一是拓宽贸易新业态结算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外汇业务。二是便利企业远程办理外汇业务。企业可与外汇局系统直连,实现贸易业务报告、国际收支申报等更多外汇业务网上办理。三是优化小额交易涉外收付款申报。支持企业以自身名义汇总申报小额涉外收支,满足其出口退税、融资的申报需求。四是持续跟踪贸易新业态的创新发展,主动回应市场主体外汇业务的新诉求。
企业跨境结算更灵活
《通知》第七条明确指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可根据客户委托,代办出口收汇手续。经办银行可凭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送的交易电子信息办理出口收汇,外汇或结汇资金直接进入委托客户的账户。”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约有300多家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服务了近10万家小微外贸企业。探索外综服企业代办出口收汇手续,实现小微外贸企业的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信保等由外综服企业全流程代办,能够推动外贸领域分工更专业化。这在大幅降低小微企业拓展国际市场门槛的同时,可以通过外综服企业的专业服务和规模优势,有效降低小微企业报关、物流、结算等外贸综合成本。
《通知》第八条指出,“外汇局通过技术手段支持企业优化外汇业务流程。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可通过联机接口服务连接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联机查询名录状态,办理企业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等;可通过银行电子单据办理国际收支申报或数字外管平台(ASONE)企业版网上办理涉外收入申报。”
同时,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可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并按规定办理实际收付数据和还原数据申报。
深圳市有棵树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跨境电商企业,该企业负责人表示:“从节省交易时间及成本方面看,此次新政缩短了从境外资金平台收款到结算至境内关联企业、再到境内服务企业之间做结算的资金链条。”
她进一步表示,新政一方面节省了企业的财务和管理成本,另一方面缩短资金链条也使得交易更灵活更有效率。以往由于资金链条较长,在业务旺季发货量大、物流结算频次高的场景下,企业急单催付的情况很多。《通知》便利跨境电商出口业务资金结算,并优化相关税费的跨境代垫,实际上就放开了直接跨境支付税费,这将有效提升企业在业务旺季的支付效率,对业务反应速度和效率是一个有力支撑。
为支付机构提供政策依据
传统贸易中银行主要依据企业提供的报关单、合同、发票等传统纸质单证,为企业办理贸易项下外汇业务,往往难以满足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结算诉求。
根据《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顺应对外贸易中电子交易的快速发展,在现有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商办理跨境结算的基础上,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凭线上电子订单、物流等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和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
根据新政策,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即可开展外汇结算,有利于银行发挥其跨境资金清算的优势,丰富贸易新业态结算渠道,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跨境结算服务,进一步提升跨境交易便利化水平。
民生银行交易银行部相关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通知》为银行在新业态领域提供便利化服务提供了政策依据。这将极大提高商业银行为中小微企业、个人外贸参与者提供跨境综合金融服务的能力,为解决新业态中小额分散贸易结算成本高、收款周期长的“痛点”提供了有力支持,有利于激发外贸新业态的广大市场主体更多的活力,也将有助于市场主体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贸易环境。
同时,第三方支付机构和审核交易电子信息的银行进行涉外收付款的还原申报时,《通知》允许单笔低于等值5000美元(含)的涉外收支以企业名义每日汇总申报,可满足企业出口退税、贸易融资等需求。
富友支付副总裁兼国际业务总裁王建国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改革允许支付机构对单笔低于等值5000美元(含)的涉外收支以企业名义每日汇总申报,为支付机构服务具有出口退税需求的跨境电商客户提供了政策依据,拓宽了支付机构可以展业的场景和范围。